海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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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双方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的衔接配合,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和海关法规部门归口管理。联系配合工作涉及公安机关和海关内部其他部门的,由双方各自负责协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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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对其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主动采取的扣留和调查处理的措施。依职权一词来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拉丁文ex-officio。依据职权保护有以下特征: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事先将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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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海关中止放行货物造成合法货物通关被延误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海关可以要求收发货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海关中止放行货物应当以收发货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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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以下简称侵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对此,海关总署2007年第16号公告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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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当事人无法查清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予以收缴的公告》,对下列应当予以没收的侵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经海关调查,货物、物品的侵权事实基本清楚,但当事人无法查清,自海关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的,由海关予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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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申请扣留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法规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申请保护的知识产权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侵权嫌疑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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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通信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二、注册商标的名称、核定使用商品的类别和商品名称、商标图形、注册有效期、注册商标的转让、变更、续展情况等;作品的名称、创作完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