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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司计算机开发的软件归属是员工还是公司的

时间:2018-11-23 02:02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利用单位的计算机设备,在工作之外的空余时间设计了一套计算机软件。那软件著作权属于谁的单位的还是员工个人的呢?(版权所有长昊中国)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根据该条规定的精神,员工设计的软件是利用工作之余完成的,虽然员工利用了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但并非为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而设计的,因此,员工设计的软件不是职务作品,不适用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软件的著作权应归员工个人所有。(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零柒伍伍----贰陆柒伍壹贰叁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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