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专题 / 商业秘密侵权 / 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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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47:51 在什么情况下竞业限制义务会消灭
商业秘密的秘密状态一经解除,就成为公知知识,成为离职职工知识、经验、技能的组成部分,可以自由利用。国外的司法实践对此还附有一个条件,即该商业秘密的公知不是职工本人过错,如果由于职工故意或过失导致商业秘密公知,职工本人应负一定法律责任,如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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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44:34 我国公司法中有哪些竞业限制规定
劳动关系上竞业限制义务分为两种:一种是约定,即上述竞业限制合同约定,适用于必须区分具体情况,由当事人约定限制的场合;另一种是法定即法律有明确规定,适用于不分具体情况,一定要限制竞业的场合,指公司董事、经理的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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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42:21 我国关于竞业禁止法律规定
竞业禁止制度不仅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的有力保障。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或通过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或通过立法和司法判例等手段,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和正当竞争,约束雇员不得从事不利于雇主的竞争业务。我国在相关法律中规定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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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40:13 未支付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做出竞业禁止的相关约定,但是必须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竞业禁止约定对劳动者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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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35:37 竞业禁止的合理运用
竞业禁止可以分为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在各国公司法中,对董事、监事、经理都有竞业禁止规定。另一方面,除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以外,雇主与雇员之间通过合同形式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也是竞业禁止义务产生的缘由之一。无论十法定的竞业禁止还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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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34:54 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的区别?
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在性质上有所不同,前者是限制特定的人从事竞争业务,后者则是要求保守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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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32:20 竞业限制约定能否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合理保护措施
竞业限制,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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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31:22 有关约定竞业限制的法规
在我国,法定竞业限制义务随公司法等现代企业法律的实施而产生。199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第61条第1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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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27:34 竞业限制合同条款举例及评论
由于企业进行巨大投资和努力形成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客户联系(包括已经公开的客户联系)和其他有关合法权益(例如商誉),关系着企业在竞争中生死存亡,离职职工承认企业因投资、培训而产生的权益,因此离职职工同意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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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09:25:40 竞业限制合同的具体标准
竞业限制合同的具体标准,也就是竞业限制合同可执行的条件,笔者以为是:雇主应有重要的商业秘密;雇员属于可以限制的主体;应有限制领域;应有时间限制;可有地域限制;以支付补偿费为原则要求,但允许合同自治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