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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昊软件律师告诉你外挂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刑

时间:2018-11-26 02:01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一般说来,对某一行为是否动用刑罚手段加以规制,需要考察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二者缺一不可。“外挂”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可从以下两方面来认识:第一,从著作权人、运营商和消费者的角度看,“外挂”的泛滥会导致以下危害后果:1.服务器核心数据损坏或丢失。“外挂”的多数运行需要对客户端程序或传送数据进行修改,这种方式会破坏整个游戏已经设定的运算方式,造成服务器程序运行出错,严重时可导致服务器核心数据损失或丢失;2.增加运行成本。由于增加、删改客户端程序已经设定的代码指令,这会引起服务器程序响应缓慢,增大运算量,增加对服务器的压力。同时引起用户投诉量增加,运营商的客户服务压力增大;3.破坏游戏平衡,导致用户流失。(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www.supermecourt.com”无罪辩护律师

       虽然网络游戏内容只是一个虚拟社会的概念,但其游戏参数的设置也要合理。“外挂”的存在会破坏原有参数的平衡,扰乱游戏运行的公平环境,降低了游戏的娱乐性,使游戏消费者失去兴趣,进而放弃继续使用该网络游戏,由此给游戏运行商造成经济损失。第二,从国家信息产业的长远发展看,“外挂”会增加产业发展成本。“外挂”的出现对运营商利益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其必然要花费一定力量遏止和打击“外挂”行为,而这项工作的投入量非常大,这就会牵制其提高运营能力及技术开发,整个产业的开发能力将因此受到影响;并且因为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也会引发消费者对整个网络行业的不信任。

       此外,“外挂”还会破坏信息网络安全,包括可能安装或携带病毒程序、盗取用户的计算机信息资料、侵犯他人的虚拟财产等,目前已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以上表明有必要对其予以刑法规制。虽然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关于规制“外挂”的直接规定,但我们不能据此认为对其予以刑罚处罚就当然地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罪和刑都有刑法明文规定,如果刑法并未明确规定要处罚某一行为,则无论该行为的危害性有多严重,都不能予以刑罚处罚。但是,判断某一危害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不能仅仅囿于刑法条文字面上有无直接对应的罪名或罪状描述,而应当从行为实质上分析有无完全符合的犯罪构成。只要某种危害行为齐备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原则上就应当依此犯罪进行处罚,这样才能既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又可以充分发挥刑法的社会保护功能。因此,对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简单地作形式主义的理解,应当采取实质主义的立场,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来判断刑法有无明文规定,并依法予以正确处理。(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侵犯商业秘密罪专家邱戈龙“www.supermecourt.com”无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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