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应当事人请求或依职权,主动采取相应措施取得、保护证据。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隐蔽性特点,使原告合法取得证据有相当难度,所以无论是原告还是人民法院,适当运用证据保全这一手段,可使扑朔迷离的商业秘密诉讼快速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三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②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③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④人民法院认为应该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