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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使用保护必懂的知识

时间:2017-08-16 17:27来源: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上述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保护范围。

  1、必须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标样

  商标一旦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商标的受让人等在使用该注册商标时就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各种要素,必须使用经核准注册时的商标图案。如果在商标注册后,需要局部修改,不论变化大小,均应另行提出申请,否则,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类别的商品上才享有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一旦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商标的受让人等在使用该注册商标时只能使用于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如果商标注册后,又需要将注册商标扩大使用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品上,应按商标注册程序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商标注册后,需要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也需要再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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