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这是因为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企业获得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以此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也正因为如此,商业秘密常常成为不法之人猎取的目标,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有些企业因此而失去竞争优势,面临停产、歇业;更有甚者,有些企业因此而破产倒闭的例子不胜枚举。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就成为一个企业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因此,一个企业必须掌握了解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法律知识和方法,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特征及科学内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其本质特征有四:
(一) 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指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这是认定商业秘密最主要的法律特征。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只能由企业内部参与该工作的少数核心人物所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了。
(二)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是认定商业秘密的又一重要特征,也是体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一项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也就失去保护的意义。一项信息,不一定会立即转化为经济利益。因此,所谓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既包括潜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竞争的优势。
(三) 具有实用性,商业秘密区别于理论成果, 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使用价值。所谓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能够被权利人实际使用于生产或者经营活动。如果该项信息是一项纯粹理论,是不能实现的错误构思,则不能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一项信息具有实用性,并不意味着必须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如果该项信息能够为权利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间接的、有益的帮助,该项信息仍然应当认定为具有实用性。例如,阶段性的技术成果,往往不能直接用于生产经营,但是它是权利人进一步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对技术成果的最终完成具有重要作用,它就应当被认定具有实用性。
(四) 采取了保密措施,这是认定商业秘密最为关键的一个特征。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使其他人不采用非法手段就不能得到。如果权利人对拥有的商业秘密没有采取保密措施,侵害人几乎随意可以得到,那么就无法认定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认定商业秘密受保护的一项重要因素。如果权利人对一项信息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对该项信息采取放任其公开的态度,则说明他自己就不认为这是一项商业秘密,或者其并不要求保护,那么,法律也就不会给予保护。
二、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对策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保密工作需要从企业每名员工做起,做好对员工的教育等工作。通过教育,使员工树立“无保密即无保护”的观念,强化员工保密责任感,提高保密和维权意识,在企业形成人人注重保密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提高员工的鉴密能力。通过宣传,使员工对商业秘密的特征有一个初步的认识,能够区分哪些是秘密,哪些不是秘密,增强保密的针对性,同时重点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提高企业各类人员保密意识。
通过建立和实施保密管理机制,保证企业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二是健全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对保秘范围、对象、时限、措施、责任、奖惩等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为保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使保密工作有“法”可依。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泄密防范。首先,加强商业秘密确认,划定保密范围。一是建立商业秘密确认保护机构。按照保密法规,根据企业开发、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取得或掌握的未进入公知领域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交易秘密等拟定“保密范围”。二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照“保密范围”提出具体的保密事项,按程序由部门领导签字,保密确认机构提出意见,业务部门根据意见做出调整,并报请登记、核准,成为正式的保密事项,同时根据确认的保密等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资料显示,约有80%的商业秘密是被员工跳槽时带走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每位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保密协议中,与完成、使用、实施、掌握、接触该保密技术或者经营信息的员工或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协议或保密合同,约定保密范围、种类、期限、方法、补偿和泄密责任等,明确泄密应负的法律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一是重视现场秘密的保护。二是加强网络信息保密。在现有防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系统及机密材料查阅登记系统,采取加密、认证等措施,提高机密信息的安全性。
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组织和个人,企业要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要及时收集证据,采取有效措施,使侵权企业和个人立即停止侵权,避免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维权,根据侵权之前企业与侵权人签订合同与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采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对仲裁解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的,可采取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方式,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或者根据情节向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查处,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责任,要求赔偿,以法律的手段使企业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如何保护企业的秘密点?如何加强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时间:2017-11-20 20:41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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