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第一平台 咨询热线:13808808035

软件著作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

时间:2016-01-04 15:52来源:未知

  对于软件著作权,如果权利人在海关处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和备案,著作权的相关权利就可以收到海关的相关保护。对于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需要遵循相关的流程。下面,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规定。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1、被动保护模式。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发现他人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时,有权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和担保,海关在应权利人的申请扣留相关货物后,会及时通知权利人和货物收发货人。从海关扣留货物之日起开始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如果海关收到人民法院就被扣留货物的财产保全裁定或者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海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未收到上述通知书的,海关就不再扣留有关货物,而将予以放行。
 

  2、主动保护模式。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总署经审核予以核准之后,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上述已备案知识产权的,会立即通知权利人,如果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申请和担保,海关将放行有关货物。如果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关提交了申请和担保,海关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是否侵权进行调查。
 

  以上两种模式就是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的海关针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程序以及保护方式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需要了解软件著作权怎么在海关处进行备案、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以及登记的程序等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知呼【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报案_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辩护_商业秘密保护_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例_软件著作权_侵犯著作权罪

知呼【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辩护,全国的案件胜诉率遥遥领先。实现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一站式保护网,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软件著作权维权、侵犯著作权罪经侦立案、商业秘密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审计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