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际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保护期是25 年,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申请续展25年,尽管这一期限可以达到50年,但是这一规定修正了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则,即软件发表满25年以后的著作权是否存在与否,完全取决于续展登记。另外,《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只规定保护期自计算机软件发表之日起计算,没有明确未发表的软件的保护期。 我国的现行法律不仅将计算机软件作为与文字作品并列的一类作品,而且规定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有关的文档,它们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有人认为,将计算机程序及文档作为一个整体予以保护的效果有三点:其一,符合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其二,软件各创作者的利益均可得到充分的体现。其三,真正反映完成软件的科研过程的全貌。
长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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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 | 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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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未来,长昊律师事务所将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持续在尖端知识产权方面不断超越,努力奋进的执业要求,长昊律师将共同努力把长昊所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品牌专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