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9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表明其开发者的身份,也可以不表明其身份;可以在软件上署名,也可以不在软件上署名。
(3)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4)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某种使用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5)转让权。即开发者转让计算机程序的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2.汁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期限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