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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概念

时间:2015-12-20 16:11来源:

  “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重要方面,其中概念的内涵是揭示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有属性部分。如何来了解事物概念的内涵呢?“定义是揭示概念的内涵的逻辑方法。”我国法律使用上述逻辑方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定义得到了我国法学理论界的一致赞同,歧义不多。它揭示了商业秘密不同于其他信息的本质,明确了商业秘密的上位概念范畴,让我们基本明了需要在什么样的范畴内探寻商业秘密的堂奥。从该定义出发,我们可以认为商业秘密:首先,是一种信息,信息是商业秘密的属概念;其次,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秘密的;再次,该信息是有用的信息;最后,该信息被采取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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