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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商业秘密文件的内部保密要求

时间:2015-12-20 16:11来源:

  不可抗力的约定: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接收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提供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提供方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的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提供方的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接收方应继续履行其在保密协议项下的义务。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的一方或双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仍然无法避免并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爆炸、火灾、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民众骚乱、征收、罚没、政府主权行为等。

  三、商业秘密的权属、返还和非复制的约定

  1.双方确认所有包含、体现或载有保密信息的文件和材料均为提供方的专有财产,而不论此前包含、体现或载有保密信息的介质或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为何方。

  2.在任何时候,提供方书面通知要求返还上述文件和材料,接收方应将其或其代理人、雇员、代表持有的所有包含、体现或载有保密信息的文件和材料在通知所要求的期限内返还提供方。

  3.如果上述书面通知未载明期限,或者所载期限内难以履行返还义务时(如接收方延迟收到通知),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返还。

  4.上述返还材料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复制留底。

  5.如果出于合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已经复制的,则应按照书面通知和协议规定的期限内销毁。

  6.其他应注意的约定事项:

  (1)提交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性质

  双方一致同意信息提供方向信息接收方就保密信息所作的任何披露,均不应视为提供方赋予接收方的有关专利申请权或属于披露方的任何其他知识产权许可行为。

  (2)保密期限

  一般来说,保密期限应该等同于商业秘密的寿命,双方应约定:信息接收方应永久性地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这一商业秘密已经公开不再是商业秘密。

  (3)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协议将导致信息提供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同时该损失的金钱价值又难以准确地加以评估和确定。因此,在违约责任中,为了避免这一责任的难以评估和确定,往往会首先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根据违约金条款,信息提供方不需要证明其损失,违约方就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给对方。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害方能够证明其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则违约方应根据能够证明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违约,一般作如下约定:

  ①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违背保密协议项下双方约定事项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②双方确认并同意,如果接收方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其关联公司,也构成违约。

  ③接收方在收到提供方要求其改正违约行为时,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

  ④接收方应赔偿提供方因该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损失和损害,其中包括提供方的间接损失和可预期利益的损失和损害。

  ⑤在损失难以计算或计算成本过高时,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若干元。

  ⑥违约一方应当承担损失估算费用和为追偿违约损失而付出的诉讼、仲裁、律师费用等以及上述所有损失及费用到实现赔偿之日的利息。

  ⑦违约一方在经济赔偿的同时应当向另一方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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