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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跳槽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带走职务发明是否侵权

时间:2017-08-16 17:47来源:

  职务发明虽然是职工自己做出的,但在法律上权利完全属于单位,职工只有获得报酬和奖励权。按照目前法律,单位即使没有支付奖酬,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也仍然属于单位。职工虽然是实际发明人、创作人、构思者,但还是不能带走职务上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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