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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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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你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一、非法利用不法获取的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的行为是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行为人将其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告知第三人或者将其公布于众。披露的方式、披露的程度都没有限制。对于以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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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如何预防员工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如今,商业秘密是企业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案例层出不穷,其中,员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况日益突出,员工泄密已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最大威胁。 一、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 两种 表现 形式 (一)员工无意识中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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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立法是预防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随着知识经济的大力发展和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信息越来越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财富。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是市场主体保护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重要手段,更是市场主体大力推动创新和获取竞争优势的有效工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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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重要突破口:非公知性【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企业竞争中日益突显,保住了秘密,即保住了市场,减少侵犯商业秘密的出现已成为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要保护商业秘密,就要先准确掌握商业秘密的特征,而秘密性是商业秘密最显著的特征。在决定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时,秘密性是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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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背景下企业商业秘密与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摘要】在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飞速交换的数据信息对传统商业秘密保护构成了巨大的冲击。一方面,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商业秘密逐渐以大容量数据的形式出现;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对商业秘密保护造成了冲击,商业秘密的原有保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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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商业秘密超经营范围经营而取得的客户名单能否作为商业秘密?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以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结果犯。那么,对于侵犯客户名单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这个重大损失是多少数额呢?又如何认定这个所谓的重大损失呢?司法实践方面迟迟未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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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商业秘密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商标行为与定性【侵犯商业秘密罪律

      在侵犯商标权的各种纠纷中,有一类纠纷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此类纠纷表现为被授权许可使用商标的一方违反授权方的协议范围使用商标,具体表现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终止后仍然生产或者销售贴附有授权人商标的商品;超出约定数量生产或销售贴附有授权人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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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IPS体系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与研究【侵犯商业秘密罪律

      【摘 要】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TRIPS协议关于未披露信息的保护规定既具有一致性,同时也存在较大差异。本文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客体、主观方面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程序等方面,对我国法律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与TRIPS协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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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IPS体系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与程序问题研究【侵犯商业秘密

      【摘 要】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TRIPS协议关于未披露信息的保护规定既具有一致性,同时也存在较大差异。本文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客体、主观方面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程序等方面,对我国法律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与TRIPS协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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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损失”损失数额认定标准的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19条的规定,是否给商业秘密的拥有者带来重大损失是决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与否的一个要件,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结果犯。由此,有关重大损失的理解及其计算问题就成为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中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