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诋毁行为,又称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和诽谤,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相应的,商业诋毁行为应该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
第二,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明知故意。
第三,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即作为行为人竞争对手的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第四,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和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