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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认定

时间:2016-01-04 17:20来源:未知

  什么是商业诋毁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定义, 而只是在第14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一,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

  第二,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明知故意。

  第三,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即作为行为人竞争对手的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第四,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和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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