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专题 / 商业秘密侵权 /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2015-12-24 17:07:00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法院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种: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为依据确定赔偿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依据确定赔偿额。 2015-12-24 16:55:56 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管辖商业秘密案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实行集中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即有权受理商业秘密案件的法院,均是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没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不能受理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当然,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受理一审 首页 上一页 1 2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