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单位。司法实践中,本罪的主体大多是商业秘密单位内部人员及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竞争对手等。较为常见的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出入机密场所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离退休或转调的单位人员;受委托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律师。会计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以及从事管理、监督活动的公务员等。
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主体
时间:2015-12-20 16:1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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