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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企业如何加强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时间:2017-12-30 11:09来源:邱戈龙

  【摘要】商业秘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关乎企业的员工任职期间,企业与员工就某个项目或某个阶段签订的生存竞争能力。而商业秘密如何保护一直是广泛探讨的问题,最重保密协议;要的是要做好保密性工作。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密性;保密意识;保密措施
  一、保密意识
即从主观上认识到对商业秘密要采取保密措施关于保密意识,可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方面,企业要意识到自身有商业秘密。企业不能认为自己规模小,无商业秘密可言,从而也就对自身的商业秘密不加保护结果导致公开。当然,企业也不能盲目地认为自身到处都是商业秘密,对所有的“商业秘密”均采取保密措施,从而画地为牢,固步自封,增加成本,最终得不偿失。另一方面,企业要到对自身的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仅仅意识到企业有商业秘密,却不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也是无济于事的,最终会使企业的商业秘密成为公知信息,导致企业损失惨重。由此可见,企业的保密意识是何等的重要,其不但要正确地认识到自身的商业秘密,而且还要意识到必须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二、保密措施
企业保密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指企业要求相关人员对企业商业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社会公开或传播所采取的措施。在现实中,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保密措施,因此企业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种类繁多、琳琅满目。在此,我们重点谈几种比较常见的保密措施:
  (一)保密规定
  保密规定是指企业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要求相关人员对其所接触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的限制。保密规定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
1、保密守则,也可称保密规则,由企业制定并发给相关人员或张贴在企业会议室、办公室或有关保密区域等处予以明示,要求员工遵守的文件。
2、公司章程。公司可在章程中规定相关人员对其所接触的公司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3、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4、保密通知。保密通知一般针对某一个项目或某一个阶段要求相关人员予以保密。
  (二)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或称保密合同,是指企业与相关人员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所签订的就其所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的约定。
企业与自身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员工在工作中往往容易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企业来说相当重要。可以将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细分为三个阶段:员工人职时,企业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设置保密条款或单独与其签订保密合同;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洽谈或合作的过程中,为避免商业秘密被公开就有必要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这样就可有效地避免企业商业秘密被擅自泄露。对有些以考察、参观为名,企图窃取企业商业秘密的单位或个人应特别加以约束和防范。
  保密协议可分为明示保密协议和默示保密协议两种。明示保密协议,是指企业与对方共同起草所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双方意思明确的表示。默示保密协议,是指企业在与对方接触或向对方提供材料时提出保密要求或在材料上标示对方负有保密义务,若对方元异议即是承诺,两者便形成了默示保密协议。对特定第三人来说,即使没有保密约定,但特定第三人也有默示保密义务,如鉴定人、加工承揽方等。
(三)物理保密措施
物理保密措施,是指对商业秘密采取的限制他人非法接触或传播的措施。物理保密措施通常有以下几种:
1、在商业秘密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受控”字样,或相应的密级,以限制没有权限或超越权限的人员非法接触该商业秘密;
2、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或设置密码等形式来控制商业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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