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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注册保护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时间:2015-12-28 10:43来源:未知

  商标是否驰名,是一种客观存在。“驰名商标”不同于所谓地方范围内的“名牌产品”,后者的认定目前尚无法律依据。而“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可通过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确认“驰名商标”的事实,从而提前获取主张权利的“权利证明”,为获取法律的扩大保护,有效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创造法律上有力的证据条件,这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力争“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原因和意义所在。
 

  1、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中的法律风险

  对一般的商标来说,注册的才享有专用权,但是驰名商标是例外的。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以及对驰名商标进行复制、仿制或翻译,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有权提出异议,阻止其注册。

  2、驰名商标注册申请中的法律风险

  在驰名商标注册申请方面,可以不适用申请在先原则或显著性要求原则。即使他人首先申请,也会被认定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侵权行为;可以作为显著性要求的例外,即直接叙述商品内在特点的标记不得注册的规定不适用于驰名商标,可以取得防卫性商标注册;注册后可以立即或短期后即取得绝对的排他权,他人不得请求撤销其注册。

  3、已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中的法律风险

  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权利保护范围可以扩展至不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法律规定,就不相同或者相类似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仿制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咨询驰名商标申请及保护等事宜,请拨打电话:1591534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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