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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使用他人专利是否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罪

时间:2015-12-28 13:07来源:未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在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判断行为是否是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截至目前为止,对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假冒专利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甩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根据上述规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或伪造、、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根据上述分析,咨询专家一致认为,假冒他人专利与一般专利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不同;构成假冒专利行为最基本的要件,应具备诸如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专利的专利号或伪造与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等的假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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