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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时间:2015-12-30 10:40来源:未知

  当前, 对外贸易的商业秘密泄露与侵权问题严重。其泄密行为,主要表现为飞单、高薪挖角、员工跳槽,相关损失巨大。现有的保护措施,可归纳为界定、隔离、防范和诉讼,存在法律保护不到位、企业保护不力等不足和问题。建议对外贸易采取捆绑保护策略,形成员工、客户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现状分析可将现有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归纳为以下四类:
 

  一、界定

  明确对外贸易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限定保密义务主体,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保密标志、安全存储、密码、加锁等基本防范措施,使其处于明确公认的商业秘密状态。这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步,是所有后续保护措施的基础。比如,究竟哪些客户名单有资格成为商业秘密?
 

  二、隔离

  1、隔离人员隔离与市场隔离。

  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人员范围;隔离敏感部门,非经批准不得进入;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内部保密制度。将采购部门与销售部门相隔离,各司其职,禁止串通;将外销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子市场,外销员严格分工负责,比如欧洲市场、北美市场、东南亚市场、中东市场等。

  2、网络隔离。组建公司内部因特网,安装安全防护软件,防止外网的黑客攻击和恶意窃取行为。员工对外洽谈业务时必须使用公司邮箱,决不允许使用个人邮箱与客户沟通。所有对外业务洽谈信息,均在服务器上进行备份。禁止单证制作部门的电脑上网,禁用USB接口。
 

  三、防范

  1、预防公司员工泄密,进行全过程的员工保密管理。聘用员工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订明保密条款或竞业限制条款,或另签专项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

  2、防范竞争对手的恶意套价,防范商业间谍和网络黑客的窃密,防范商业交易当事人有意或无意泄密。有时候,竞争对手会假扮为国外客户询价,以套取企业的销售秘密。

  3、聘用专业人才,设立专门防护部门,对公司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监管。比如编制保密手册,限定员工接触秘密权限,定期的保密培训教育,对员工使用网络行为进行监视,对往来电子邮件进行监督和审查等等。
 

  四、诉讼

  一旦遭遇侵权,可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商业秘密诉讼难在哪里?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商业秘密诉讼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1、相关法律规定缺失。比如,在现实中,因为过失而泄露权利人商业秘密、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该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是否构成过失泄露商业秘密罪?此时,无法可依。

  2、经济损失计算难,经济赔偿责任水平低、不充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侵权所得利润,以及权利人的调查取证费用。现实中,商业秘密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计算,所以此时的侵权赔偿额很可能远远无法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3、《刑法》的相关规定模糊,入罪门槛高,惩戒力度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造成重大损失,一般犯罪的最高刑期只有3年。最高法和最高检2004年将重大损失解释为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这个入罪门槛显然太高,刑期偏短,难以起到广泛有力的震慑和惩戒作用。

  4、法律诉讼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起诉难、判决难、执行难的现实困境,法律惩治乏力。据《江苏法制报》2010年9月3日报道,近三年来,南京未批捕、起诉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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