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审理中,侵犯技术信息类案件的事实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具体范围、行为人使用相关技术情况等专业技术问题,此类案件能否公正判决取决于对专业技术问题能否准确把握。长期以来,法院在解决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专业技术问题时基本上是依靠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相关鉴定,参考鉴定结论认定相关事实,进而作出判决。
但是,鉴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鉴定所需时间较长,一般的技术鉴定至少需要1~2个月方能完成,再加上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确定鉴定机构和鉴定范围、确认鉴定人员、法院出具相关文书函件以及文件往来时间,一次鉴定就会耗费3个月左右的时间;其次,鉴定所需费用较高,由于技术问题的鉴定较为复杂,同时缺乏相关的价格参考,因此鉴定机构的收费普遍较高,一次鉴定至少需要数万元鉴定费用,高昂的鉴定费用大大增加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审判实践中还曾出现过当事人因无力承担鉴定费用而无奈撤诉的极端情况。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交由擅长此类案件审判的合议庭和法官进行专业化审理,极大的提高了案件的审理效率和审判水平,有力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优先适用“三人技术组”解决审理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合议庭根据技术组提交的技术问题报告可以清楚明白地得出技术方面的结论,就可以据此作出判决,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技术鉴定,有效的节约审判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